「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;我来不是为废除,而是为成全。」(玛5:17) 圣经上每一提到法律这个名词,主要的是指五书上的『梅瑟法律』而言。 旧约中的法律,是指上主的旨意、人当尽的义务及当守的规则。故不是死板的条文。法律与伦理是不可分割的。 这法律最初的基础及来源,当然是西乃山盟约。充军之后,法律的制定,却受到埃及、亚述及巴比伦法律的影响。 福音的法律不再是属于一个民族,而是适合全世界每一个人。 (参阅思高圣经辞典no.923) 圣保禄说:「我们既因信德成义,便是借我们的主耶稣基督, 与天主和好了。 借着耶稣我们得因信德进入了现今所站立的这恩宠中,并因希望分享天主的光荣而欢跃。 不但如此,我们连在磨难中也欢跃,因为我们知道:磨难生忍耐, 忍耐生老练,老练生望德, 望德不叫人蒙羞,因为天主的爱,借着所赐与我们的圣神,已倾注在我们心中了。 」(罗5:1-5) 他补充说:「我们已死于束缚我们的势力,脱离了法律, 如此,我们不应再拘泥于旧的条文,而应以新的心神事奉天主。」(罗7:6) 我们生活的模范,便是耶稣基督。 「我给你们一条新命令: 你们该彼此相爱;如同我爱了你们,你们也该照样彼此相爱。 」(若13:34) 梁達材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