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,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,我就在他們中間。」(瑪18: 20) 耶穌說這句話的主要目的,不是為了自己,而是為了我們的需要,因為「你們當中如果有兩個人,在地上同心合意地祈禱,無論求甚麼事,我在天之父,必要成全他們。」 當我們祈禱時,只要「同心合意」,天父必定答應我們的禱告,因為耶穌「在我們中間」。 「同心合意」表示願意承行天父的旨意、願意與友儕和衷共濟。 「耶穌在我們中間」是天主給我們一份最好的禮物。我們不能常常朝拜聖體、領受聖體,或研讀聖經,但能常保有耶穌在我們中間,例如在家室、辦公室,甚或旅途上。 天主對人的愛,真是無微不至,讓我們欣賞,讚嘆,也讓我們努力把祂的愛與人分享。 梁達材神父 讀經背景 讀經一 厄則克耳先知書 33 : 7 - 9 背景: 厄則克耳是猶大的先知,他和猶大王及其他的壯丁一同被擄往巴比倫。 註釋: 厄則克耳先知負起了作以色列人警衛的責任,規勸人民棄邪歸正,以獲得救恩,基督徒亦有先知之職,規勸弟兄是出自愛德的要求。 讀經二 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 13 : 8 - 10 背景: 聖保祿宗徒在前往羅馬前,去信通知信友及報告他傳揚福音的綱要。 註釋: 保祿宗徒提示基督徒應以基督愛我們的愛為標準,不損害別人不是害怕觸犯外在的規律,而是內在愛人如己的表現,故此愛德是全部法律的成全。 福音 聖瑪竇福音 18 : 15 - 20 背景: 耶穌立伯多祿為教會的領袖,並教導有關團體的問題。 註釋: 面對一個犯了錯誤的弟兄,基督徒的反應是愛德,單獨糾正以保護他的名譽。第二步是與人結伴規勸,最後才向教會提出,在完全沒有辦法的情形下,教會有權開除教籍,但因事態嚴重,只有多作祈禱後,才可實行。 Kitty陳玉芙撰 參考: 信仰旅程(思高聖經學會) 梵蒂岡電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