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月六日為已故教宗保祿六世逝世三十週年。他離世那天,剛巧是「耶穌顯聖容節」(Transfiguration)。羅馬觀察報 (L’Osservatore Romano)形容這位教宗是一位勇於為真理作證的偉人,同時他是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所出版的文憲的幕後英雄。

當教宗保祿六世於一九六八年七月廿五日發表「人類生命」通諭(Encyclical Letter of Humanae Vitae)後,教會受到不少神學家所攻擊,首當其衝的當然是教宗本人,不過他沒有改變對真理的立場。

梵蒂岡電台有以下的論述:「在西方,只要提到二十世紀的六十年代,大家都知道那是〞造反有理〞、打倒傳統、推翻價值的恐怖年代;是時尚青年高唱性解放、性自由的年代。」(25/07/2008)

據美國的一位樞機主教Cardinal Stafford 憶述 :「當教宗保祿六世發表『人類生命』通諭時,我是巴爾的麼(Baltimore)教區的一位年青神父;那時,以美國天主教大學 (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)倫理神學(Moral Theology)教授Rev Charles E. Curran為主的一班神學家,邀請年青一輩的神父簽署一份反對該通諭公開信。由於沒有機會看到原文,同時沒有機會深入探討,我拒絕簽署該公開信。我得 來的當然是同僚的白眼。四十年後的今日,可見證教宗保祿六世是一位有遠見、有先知警覺性的牧者。」

當年曾簽署該公開信的一位方濟各會的神父(後來離開了鐸職),最近寫了一封信給美國的「人類生命」中心的主任,表明他的悔意,並肯定「人類生命」通諭的正面價值。 願人類永遠遵從天主給人類定下來的規律。

梁達材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