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被问及教友是否可以「海葬」。数年前,亦有一位教友亲自对我说:「我的儿子对我的亲情非常薄弱,我还是以海葬为妙,免得到时没有人到我的墓前拜祭。」

过去,教会禁止「火葬」,是因为那些不相信「复活」的人,以「火葬」表示人将来不会复活。不过,现时的「火葬」是基於经济原因或政府所定的法例,已不抵触教会的信仰。

从信仰的角度,「海葬」当然亦没有问题。但从人伦的角度,假若为了害怕子孙没有孝心而选择「海葬」的话,可能缺少了一点「互信」。这结论可能有多少武断。

耶稣离开这世界前,还留下了圣体圣事,以作纪念。这纪念当然不是我们所熟知的「慎终追远」,而是让我们分享耶稣的天主性。

人的躯体,特别因着圣体圣事,已被祝圣。当我们的躯体长眠地下时,亦成了大地的养料,大地亦间接地被耶稣所祝圣,成为了新天新地。

若能够选择的话,「土葬」最能表达我们的信仰,因为我们可以成为大地的「圣体」。

梁达材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