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: 耶穌曾向瑞典聖女畢哲許下說,凡默想下列的奧蹟以敬禮祂的寶血,念七遍天主經及七遍聖母經,一連十二年者,將獨得五種特恩。
七項奧蹟﹕
1. 割損禮。 2. 山園中流血汗。 3. 受鞭打。 4. 戴茨冠。 5. 背十字架登山。 6. 被釘在十架上。 7. 肋旁被兵丁刺傷。
五種特恩﹕
1. 免去煉獄。
2. 若他們為信仰而流血,耶穌將提升他們為殉教者。 3. 耶穌要照他們的選擇,保護他們三位親人的靈魂,堅固於聖寵。 4. 他的親人的靈魂,直到第四代,不會下地獄。 5. 死前一個月,耶穌要通知他們的死期,如果未滿十二年而死,也同樣跟他算作十二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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