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人拿灯来,岂是为放在斗底或床下吗﹖不是为放在灯台上吗﹖」(谷4:21) 耶稣是照世真光,是道路、真理和生命。因此,他的言行举止必须在人前照耀,以彰显天父的光荣。 作为基督门徒的我们,自然在思言行为上,同样彰显天父的光荣。 因此之故,我们须要在任何时刻,生活出这份基督的光辉。为了免我们陷入骄傲的陷阱,故耶稣特别提出,当我们做善事,左手不要让右手知道: 「当你施舍时,不要叫你左手知道你右手所行的, 好使你的施舍隐而不露,你的父在暗中看见,必要报答你。 」(玛6:3-4) 无论我们做任何善工,纯然为了父的光荣。假若只为彰显个人的光荣,便失去了价值。 梁達材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