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們要謹慎,遠避一切的貪心,因為一個人的生命並不在於他有豐富的資產。」(路12:15) 耶穌說這話的起因,是因為某人要求耶穌作仲裁,勸諭他的兄弟和自己分家產。耶穌直接了當的對他說﹕ 「是誰立了我做你們的法官,為你們分家呢﹖」這家人的父親可能已去世,卻未有立下遺囑,故在人們看 來,耶穌擔當仲裁的角色,是最好不過。 由於耶穌看透這人的心,是出於貪婪,故拒絕了他的請求。 耶穌在浪子回頭的故事中,也是以父親分家產作主題。那幼子把所得的家產揮霍淨盡,結局應是慘淡收場, 可幸的是那父親不棄前嫌,讓幼子重新做人。 耶穌提醒我們的地方,是要在物質生活和靈性生活中取得平衡。我們更要常常保持醒覺,以免被貪婪所蒙 蔽。 梁達材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