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我,不配作属于我的人。」(玛 10:38) 「属于耶稣」的条件是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」。 耶稣是来自「完满、完美」的天主,「十字架」与他的关系看似风马牛不相及,但他坚持我们「背负自己的十字架」。 天主是「爱」、是「三位一体」的天主:「圣父」、忘我地爱「圣子」,「圣子」亦忘我地回爱「圣父」,「圣父、圣子间的互爱」便是「圣神」。故爱的真谛在于「忘我地」「无私地」为别人而生活。 「背负自己的十字架」的含意便是:不要「为自己的方便」而放弃「为别人而牺牲」的使命。耶稣说:「我给你们一条新诫命:你们要彼此相爱,好像我爱了你们一样。」 梁达材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