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。」(瑪3: 17) 依撒意亞先知預言有關『上主的僕人』時,曾這樣說:「我在他身上傾注了我的神,叫他給萬民傳佈真道。他不呼喊,不喧嚷‥‥‥破傷的蘆葦他不折斷;將熄的燈心,他不吹滅‥‥‥他不沮喪,也不失望。」(依42: 1-4) 耶穌在傳道之先,接受了若翰的洗禮。他接受這洗禮,是讓當時在場的人明白到,若翰的洗禮是重要的,因為是悔罪的外在標記。不過,在此之先,若翰已對自己的門徒解釋清楚:「我固然用水洗你們,為使你們悔改;但在後我而來的那一位,比我更強‥‥‥他要以聖神及火洗你們。」 耶穌所宣講有關寬恕之道,可說是福音的核心思想之一。但為許多人,「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」,還是理所當然的。且更有人認為,寬恕之道,是弱者行為。不過,耶穌絕不苟同,且強調說:「我不對你說七次,而是七十個七次!」(有關寬恕次數方面) 寬恕比報復來得更困難,故此,更是強者的行為。 我們已接受了來自聖神的洗禮,已成為基督妙體的一部份,我們亦應與聖保祿一起說:「今天我生活,不是我生活,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!」 梁達材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