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們在路上什麼也不要帶。 」 (路9:3) 在路上,耶穌勸籲門徒連棍杖、口袋、食物及銀錢也不要帶! 略帶一提,馬爾谷福音容許帶鞋及棍杖。據『思高聖經』的注釋:『谷』所說的「鞋」是當時人行路必穿的涼鞋,所說的「棍杖」,是為了行路用的枴杖。 瑪竇福音則不容許帶鞋及棍杖,是因為『瑪』所提及的「鞋」是指長靴,而「棍杖」是指自衛的武器。 為耶穌來說,多餘的便是多餘! 那麼,甚麼是重要的呢?按馬爾谷福音的記載,耶穌是派遣門徒兩個兩個的出去傳教。 因為是「兩個」,不是「一個」,那麼門徒必先帶著「互愛」的精神去傳教。事實上,他們要常常保有耶穌在他們中間。因為「那裏有兩個或三個人,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,我就在他們中間。 」(瑪18:20) 同時,耶穌要求門徒不要太重視起居飲食的質素。「你們要住在那一家,吃喝他們所供給的,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工資;你們不可從這一家挪到那一家。 不論進了那座城,人若接納你們,給你們擺上什麼,你們就吃什麼。」(路10:7-8) 為耶穌工作,是一份賞心樂意的事,但我們必須心平氣和,唯主是依。 梁達材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