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凡是有的,還要給他,那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,也要從他奪去。』(路 19:26) 驟眼看來,耶穌似乎不是按平均分配的原則去處理財物。但事實上,不是如此。理由很簡單,因為是按論功行償的原則去辦事而已。 天主給予每個人的恩賜都是得天獨厚。不過,人總是喜歡比較,故常認定他山之草總較己山之草為青嫩。故對天主的安排便有了歧見。 雖然有這樣的思想是人之常情,但並不表示我們便可以自暴自棄。耶穌不是說過:「天國是要以猛力奪取!」(瑪11:12) 比喻中,那沒有進賬的人的邏輯是:不做事,便不會做錯事;而且,他全然缺乏對主人信任: 『主,看,你那個「米納」,我收存在手巾裏。 我一向害怕你,因為你是一個嚴厲的人:你沒有存放的,也要提取;沒有下種的,也要收割。』 結過,他落得『一無所有』的收場。 天主是慈悲的,不過,也是公義的。當我們缺乏愛的修維時,也進不了『愛』的天國的門檻。 梁達材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