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應全心,全靈,全意,愛上主你的天主。」(瑪22:37)

聖經上的眾多誡命中,那一條才是首要的?這是耶穌的時代,在法學士學院裡其中一個經典課題。在人們眼中,身為師傅的耶穌並沒有迴避這個問題:「究竟在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?」祂還以獨創的方式來回答,把對天主的愛和對近人的愛結合在一起。耶穌的門徒永不該把這兩種愛分開,就如他們不能將樹根和樹葉分開一樣。換句話,他們越愛天主,就越能加強自己對兄弟姊妹的愛;他們越愛自己的兄弟姊妹,就越能加深他們對天主的愛。

耶穌比任何人都認識那位我們應真正去愛的天主,而且祂還知道我們應該怎樣去愛祂。上主是祂的父和我們的父,祂的天主和我們的天主(參閱若20:17)。祂個別地愛了每一個人;祂愛我,也愛你:祂是我的天主,也是你們的天主(「你應愛上主,你的天主」)。

由於祂首先愛了我們,所以我們可以去愛祂。因此祂命令我們要具有的愛,就是對祂的厚愛的一份回應。我們可以轉向祂,並懷著耶穌同樣的信心及依賴去稱呼祂:「阿爸,父啊」。我們也能像耶穌一樣,時常與天父說話,告訴祂我們所有的需要、我們的決志和計劃,並且能一再地重複告訴祂我們對祂那份獨一無二的愛。

我們也熱切地等候祈禱的時刻,因為我們可以與祂深入地接觸。祈禱就是我們和天父之間的對話、共融和強烈的友誼關係。在那些時刻,我們能向祂傾吐心中的愛;欽祟祂在萬有之上;光榮祂在宇宙中無所不在;讚美那臨在我們內心深處或在聖體櫃裡的祂;並想到我們無論在那裡:在房間、在工作時、在辦公室中,或當我們與其他人一起的時候……祂都與我們在一起。

「你應全心,全靈,全意,愛上主你的天主。」

此外,耶穌還教導我們另一個愛天主的方法。對耶穌而言,去愛意味著承行天父的旨意,把我們的意志、心靈、精力及整個生命都交付在祂的手裡:祂完全地把自己交付了,為能實現天父給祂定下的計劃。福音讓我們知道,耶穌經常並且完全地轉向天父的慈懷(參閱若1:18)。祂一直存留在天父內,只想說祂從天父那裡聽到的一切,並僅僅去實行天父叫祂去做的事情。但耶穌對我們也有同樣的要求:去愛就是要不折不扣地去做那位『被愛者』的旨意,而且要整個人:『全心,全靈,全意』地投入其中。這是因為愛並不只是一份情感。事實上,耶穌也質問那些只用言語去愛天主的人說:「你們為什麼稱呼我:主啊!主啊!而不行我所吩咐的呢?」(路6:46)

「你應全心,全靈,全意,愛上主你的天主。」

那麼,我們應該如何生活耶穌這一條誡命呢?當然是要培養對上主一份孝悌之心;一份朋友的情誼,但最重要的是實踐祂的聖意。我們對天主的態度應該跟耶穌一樣,總是把目光朝向天父的慈懷,去聆聽祂、服從祂,好能完成祂的事業,除此之外別無其他目的。為要做到這一點,我們在自己的選擇和生活方式上應該是徹底的,因為我們對天主不能夠稍有保留,反而要全心、全靈、全意地去愛祂。這表示要好好地完成所有祂要求我們去做的工作。為能生活祂的旨意並使自己與祂的旨意達到一致,往往要求我們打消自己的意願,並且犧牲我們心中與目前一刻無關的一切,可能是一個主意、一種感覺、一個思考、一種欲望、一段記憶、一件東西、一個人……。

這樣,我們才能專心地履行目前一刻我們該做的事,包括談天、講電話、聆聽、幫助他人、研習、祈禱、用餐、睡覺等,並能專注地生活祂的旨意,即全心、全靈、全意地把每個行動都滿全地、完整地、完美地去完成。心中只懷著一個動機,那就是愛。以致我們在整天的每個時刻都可以說:「是的,我的天主,此時,在這個行動中,我全心、全意的愛袮。」這是我們報答祂的唯一方法,這樣,我們才能說我們愛天主。

「你應全心,全靈,全意,愛上主你的天主。」

為能妥善地生活這句聖言,我們可以常常自我檢討,看看是否把天主真正地放在我們生活的首位。那麼,總括來說,在這個月裡我們應做甚麼呢?就是要重新揀選天主作為我們唯一的理想,作為我們生命的一切,把祂重新置於首位,並在目前一刻完美的生活祂的旨意。我們希望能夠真誠地告訴祂:「我的天主,我的萬有」、「我愛你」、「我完全屬於你」、「你是天主,你是我的天主,我們無限愛情的天主」。

盧嘉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