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音訊息 2003年10月12日 |
常年期第二十八主日 |
耶穌答覆伯多祿的提問,有關門徒捨棄一切而跟隨耶穌的後果說︰『人為了我,
為了福音,而捨棄了房屋、或兄弟、或姊妹、或母親、或父親、或兒女、或田
地,沒有不在今時就得百倍的房屋、兄弟、姊妹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,連迫害也
在內,並在來世獲得永生。』(谷10:29-30)
本段情節,瑪竇和路加都有記述,不同的地方,是瑪爾谷增加了『連迫害也在
內』的環節。(谷10: 30)
在耶穌的眼中,『迫害』也算是一份祝福。
捨棄房屋、兄弟、姊妹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比較容易,接納『迫害』我們的人需
要更大的勇氣。
能做到這點,不是一份福氣嗎?
故『迫害』本身有它的價值所在。
當我們越努力去生活,而越多阻難的話,不要疑惑天主沒有理會我們,反而相信
這是天主祝福我們的時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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