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聖言靜思 常年期第十週 (週四) 6月12日
信仰生活互動坊、塔冷通心靈書舍
瑪5:20-26 (讀經 ── 列上18:41-46 詠65)
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「我告訴你們: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,你們決進不了天國。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:『不可殺人!』誰若殺了人,應受裁判。我卻對你們說: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,就要受裁判;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『傻子』,就要受議會的裁判;誰若說『瘋子』,就要受火獄的罰。所以,你若在祭壇前,要獻你的禮物時,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,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,留在祭壇前,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。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,判官交給差役,把你投在獄裡。我實在告訴你: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,決不能從那裡出來。」
默 想
- 我們都沒有殺人,但卻必有對弟兄發怒。耶穌在這裡是把發怒和殺人等同。何解?
- 因為殺人是從心開始的。我們都在心裡殺過人。但是,耶穌卻沒有,連在心裡都沒有。
- 我們要效法他,這就是他的要求。可能有人會說,耶穌這要求令我們很痛苦,因為大家都知道做不到。
- 其實我們錯了,因為耶穌不會叫我們做一些做不到的事。的確,我們現在這一刻做不到,但耶穌卻向我們挑戰,持續煉淨,轉化自己,最後,是可以做到的。
- 因為耶穌也是以一個人的身分來做的。問題是,我們想不想自己進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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