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應先讓兒女們吃飽了,因為拿兒女的餅扔給小狗是不對的。」(谷7:27)
耶穌說這句話之前,曾對門徒說:「我被派遣,只是為了以色列家迷失的羊。」(瑪15:24)
不過,這位外邦的婦人也幽默地回答耶穌:「主!是啊! 可是小狗在桌子底下,也可吃孩子們的碎屑呢!」(谷7:28)
按常理,這婦人應掉頭而去。可能,她的慧眼告訴她,耶穌絕不是看輕別人的那類人,故她也不介懷。
表面上,耶穌的說話聽來確有點生硬;例如他十二歲那年,他單獨留在聖殿。他的父母三天後才找到他。
「衪的母親就向衪說:『孩子,為什麼你這樣對待我們? 看,你的父親和我,一直痛苦的找你。』
耶穌對他們說:『你們為什麼找我? 你們不知道我必須在我父親那裡嗎?』」 (路2:48-49)
最後,他還是「同他們下去,來到納匝肋,屬他們管轄。」(路2:51)
加納婚宴時,「耶穌的母親向衪說:『他們沒有酒了。』 耶穌回答說:『女人,這於我和妳有什麼關係?我的時刻尚未來到。』」 (若2:3-4)
為了愛錫他的母親,雖然時刻未到,耶穌顯了變水為酒的第一個聖蹟。
今次,耶穌對她說:「為了這句話,你去罷! 魔鬼已從你女兒身上出去了。」 (谷7:29)
約伯傳曾如是說過:「天主所作的大事,高深莫測;他所行的奇事,不可勝數。」 (約5:9)
耶穌樂意見到的,是我們對他絕對的信賴。
梁達材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