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誰愛我,我父也必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將我自己顯示給他。」(若14:21)

在耶穌的臨別贈言中,愛就是祂講話的重心,即有關天父對聖子的愛,以及我們對耶穌的愛,而愛耶穌的意思就是遵守祂的命令。
當時,那些聆聽耶穌的人不難察覺到,祂的言談帶有猶太人智慧文學的神韻,例如:「愛即在於遵守祂的法律」(智慧書6:18),又如:「愛慕智慧的,容易看見它。」(參閱智慧書6:12)尤其當耶穌提到祂會向愛祂的人顯示自己時,正好與舊約智慧書第一章第二節互相輝映,因為那一節指出上主會向那些信祂的人顯示自己。
現在,我們給這句聖言的解釋是:誰愛聖子,天父便愛他,聖子也會愛他,並把自己顯示給他。

「誰愛我,我父也必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將我自己顯示給他。」

可是耶穌的這種顯示卻要求我們去愛。
我們不能想像一個基督徒在心中缺乏這種動力,即這種愛的能力。一個壞了的時鐘不能報時,甚至可以說它不再是個時鐘。同樣,一個不時常努力去愛的人,也不堪被稱為基督徒。
這是因為耶穌的所有誡命都綜合在這條誡命之內:愛主愛人,並在近人身上看見及愛慕耶穌。
真愛並非感情用事,卻要落實在生活中,為弟兄而服務,尤其我們身旁的弟兄。我們可以由細微的事情做起,由最卑微的服務開始。
聖人福高曾說:「當我們愛某人時,我們真實地在他內生活,藉著愛,我們生活在他內,我們不再為自己生活,不再依戀自己,並已跳出了自己。」(福高著:《神修著作》第七冊,1975年羅馬新城出版社第110頁)
因著這份愛,耶穌的真光才能在我們內照耀,這是耶穌的許諾:「誰愛我,……並將我自己顯示給他。」(參閱若14:2) 愛就是真光的泉源。我們去愛的時候便更能了解天主,認識祂就是愛。
這樣我們便更懂得去愛,並能加深與近人的關係。
所以,這道真光及這份對天主的認識就是真愛的印記和證明。我們還能以多種方式去體驗這一點,因為這道光在我們每人身上以不同的色彩及色調反映出來,同時也令大家之間具有共同的特質。這些特質包括:真光把上主的聖意明顯的呈現出來,它賜給我們平安及寧靜,並使我們不斷對天主聖言有進一步的了解。這是一道溫暖的真光,能激勵我們在生命的道路上越發堅定及迅速地向前邁進。當生命的陰影籠罩著我們,令我們步伐不穩定,甚至遇到黑暗的阻隔時,這句生活聖言能提醒我們,真光是以愛去點燃起來的,只要一個簡單而具體的愛德行動,例如一個祈禱、一個微笑、一句話,便能給我們帶來一點光明,讓我們繼續前行。
有一種腳踏車,在踩動車輪時,前照燈便會亮著。當我們在夜間騎腳踏車時,假如稍微停下,四周便會漆黑一片,但當我們再次踩動車輪時,電池便再充電,令我們又看見前路。
生命也是如此:只要我們再次把真愛,那不期待回報的愛付諸實行,我們內心的信德及希望便能重新點燃起來。

盧嘉勒

本月的生活聖言已於1999年5月份刊登